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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公司財產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總公司的各下屬單位。
三、職責:
1、總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檢查、督促。
2、各公司、廠、場負責此制度的執行、落實,具體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
3、各公司、廠、場主要領導為該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單位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2、根據各車間、班組、崗位的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職責清楚,獎罰分明,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部書面匯報上季度工作情況。
3、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和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員工必須經崗位安全操作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4、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管員,人員名單要上報總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安全監管員應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安全監管人員應經常性檢查、督促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產工作應為基層服務,為生產服務。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班組長負責本班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記錄并及時上報。員工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
6、保持用電、機械、沼氣、發電等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整齊,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對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不定期的自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并上報。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本設備、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管理人員操作設備、設施或進入“禁區”。
7、嚴禁員工或外人擅自操作電器、電線、沼氣設備及管道等。
8、安全監管員應保證各安全防盜設施完好、功能有效,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作好記錄,并向上級匯報。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2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積極完成上級有關部門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2、每年召開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農機安全生產工作。
3、分管領導每年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不少于4次。
4、農機中心各部門的主要領導為該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每年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180天以上。
6、每年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最少一次。
7、開展農機安全執法檢查工作,必須有3人以上同行,統一著裝,攜帶執法工作證件,農機違法違規處罰,嚴格按《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海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標準執行,嚴禁亂罰款,處罰要現場開票據,嚴禁罰款不開票。
8、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按農業部規定的培訓大綱進行,保證培訓質量,嚴禁只收費不培訓。
9、農機駕駛員考核,按考核的科目和程序進行,嚴禁辦人情證。
10、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按照《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6151-2015)、《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和《海南省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規定》要求的項目標準逐項進行。
11、每年出版宣傳欄一期。
12、節假日落實值班制度,領導在崗帶班。
13、發生道路以外農機傷亡事故,接到報告后,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和處置。
14、發生在道路以外的'重、特大農業機械事故,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農業廳和省農機監理所以及儋州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報告,發生死亡事故,還要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15、在道路以外發生農機重、特大事故后,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規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4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局長對局屬農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項目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項目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項目的規劃布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小型項目或者田間試驗類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并簡化程序。
項目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可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后,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范、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項目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項目,但必須經局長批準,并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里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托,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計劃后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后,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盡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
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復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項目單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項目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后審批、再支出”的程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局黨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項目實施,并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項目實施小組。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項目責任人,并設置一名項目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項目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系,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項目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項目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項目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向局長匯報全局的項目進展情況。
項目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而且在項目驗收結束后,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項目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項目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一次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項目驗收材料匯編,匯總整理項目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資金審計報告,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項目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布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項目檔案管理。n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文件、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后,再由產業發展科將項目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于申報項目或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托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托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施工圖設計托編制合同、施工圖文本及批復文件,下達投資計劃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文件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復文件,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托監理合同、儀器設備采購合同(或申請政府采購的文件及批復),工程規劃許可批復文件,土地使用審批文件,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設備試運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固定資產移交手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資金審計報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項目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項目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項目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項目的知名度,為全局爭取榮譽,也為以后爭取更多的項目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項目,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系項目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努力使項目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項目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項目資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條項目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后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包括種植業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為確保倉儲作業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飼料原料(包括半成品、相關配件、組件及工具、耗材、辦公用品等)。
二、保管
1.應在既有的倉庫場所分別碼放各種飼料原料并予以保管。
2.各倉庫的倉儲人員應負責綜合處理該倉庫物料的出貨、儲存、保管、檢驗及賬務報表的記錄等業務。
3.原料應考慮忌光、忌熱、防潮等因素妥為存放,倉庫內部嚴禁煙火,并定期實施安全檢查。
4.如遇庫存原料發生質變或存在質變隱患,且倉儲人員難以自行防范之情況,倉儲人員應立即報送交品管部。
5.倉儲人員對于所保管的庫存原料應予以嚴格稽核清點,各倉庫要隨時接受部門主管或財務部、技術部稽核人員的抽查。
6.每年年終,倉儲部應會同財務部、技術部、銷售部等共同盤存。盤存時,必須實地查點原料的規格、數量是否與賬面的記載相符。
7.盤點后應由盤點人員填制《盤存報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注明并由倉儲人員簽名確認。
8.盤點后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儲主管報呈總經理核準調整;若為保管不當,則由倉儲人員負責賠償。
9.直接保管物料的倉儲人員有變動時,應由其所屬的'部門主管查列庫存原料的移交清冊后,再由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實地盤存。
三、帳務作業與作業流程
1.采購部應負責于原料抵庫前三日內將有關的訂購單、提單、驗收單等交倉儲部,并由倉儲員。倉儲部應于進貨當日,根據實際進貨的規格、數量填制《入庫單》,除第四聯自行留存外,其他第一、二、三聯應立即轉送財務部入賬。
2.庫存原料出貨,一律由領貨人出示其部門主管簽準的《領料單》。《領料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領貨人交單位會計員存查,第二聯由倉儲部存查。
3.庫存原料經出貨后,倉儲人員應立即于當日憑《領料單》上的記載登入《產品登記簿》中,作為該物料動向的追蹤憑證。
4.領貨人應于出貨的當日到財務部開立發票并向客戶交貨。
5.財務部的會計員于開立發票時應核對《交貨通知單》內有關客戶名稱、型號、規格等內容,并記載于發票摘要欄內,不得誤登或漏登。
6.領出的原料因更換規格或種類等而還倉時,原領貨人應將原料交至倉儲部,由倉儲人員負責驗收后,將原領貨人的《領料單》加注產品還倉日期后作廢。
8.倉儲人員應每日根據銷貨報告分別銷賬,不得誤銷或漏銷。
9.庫存物料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導致有所毀損或待料時,倉儲人員應填制《產品送修單》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連同產品送有關部門修護。
10.倉儲人員應于每日自行清點所管理的物料,并應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當天清點后,填制《物料存貨月報表》報送倉儲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倉儲部在核對無誤后,于次月5日前呈報迄上月底止全公司《物料存貨月報表》。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6
一、資金收入管理
(一)市財政安排和上級下達的各項資金;從各部門爭取到的和本局預算外收入財政返回資金。必須一律進入局財會賬戶,實行統一管理。
(二)經營性收入:局屬門面、房屋由后勤中心管理,實行對外出租,并按規定時間及時足額收取租金,存入后勤中心賬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三)有執收項目的科站,收費須出據財政規定的收款憑據。并及時(三日內)存入財政專戶,不得隱瞞、截留、挪用。每月底應將收據和繳款憑證交局計財科對賬。出現隱瞞、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現,除收繳外,并按違規金額的30%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
二、資金預算管理
(一)市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專項資金,由局里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可作工作經費的資金,第一年按40%比例劃到科室使用,從第二年起原則上不再作科室工作經費安排,各科站從市財政預算外或其他部門爭取的資金,省農業廳和其他部門下達的專項工作經費原則上30%用于公用支出,70%用于業務支出。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經財政批準返回后,原則上按返回數的70%用于科站業務支出(新菜地開發資金除外)。
(二)業務科室實行“以收定支”,年度內單列核算。年初根據資金來源和項目實施內容拿出用款計劃,報局領導審核,在預算范圍內掌握使用。出現赤字的科室,除參加工作會議和下鄉差旅費以及異常特殊緊急情況,經分管財務局長、局長批準可預支報賬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計財科不得受理其報賬單據。
(三)行政科室經費,由局里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基數,在包干基數范圍內掌握使用。后勤服務中心由局里根據歷年車輛維修費、燃油費、公用水電費等支出情況核定包干基數,未按程序批準追加不得突破。
(四)市財政預算安排的職工福利費由局里統一列支,其他福利費,業務科站根據局里統一確定的標準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局領導及其他行政科室和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支出,從局公用經費中列支。
三、資金支出管理
(一)開支管理:除招待費另行規定外,其它一次性開支在600元以下的需經分管科室領導同意,600元以上的需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同意,開支1000以上需經局長同意(局長出差不在家,需經書記同意),未經同意一律不予報銷。
(二)差旅費管理:出差前需填寫好市農業局因公出差審核表,注明出差的地點、時間、事由、隨行人員,并按規定的審核程序審批。局領導、科站長(含副科站長)出差須經局長審批(若局長外出,報書記審批),一般工作人員到省內出差,須經分管領導審批。所有人員到省外出差,由局長審批。出差回來半月內須進行差旅費報賬。計財科不得受理無出差審批單的差旅費報銷憑證。
(三)會議費管理:全局性或綜合性的會議由辦公室和計財科共同承辦,相關科室配合,由計財科負責結帳。各科站召開專業性會議,須經局長批準,其費用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各種會議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和政府采購要求,作出會議預算和選擇會議地點,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計財科審核,報局長審批后方可召開。計財科按照局領導批準的`預算金額審核報帳,超過部分不予報帳,手續不完備不予受理。
(四)招待費管理:招待費實行限額開支。核定招待費指標到科站,指標內按審批權限審批開支,并按發生額的10%扣交調節基金;無指標不得開支,如遇特殊情況要超指標接待應事先書面報告局領導,經局主要領導與分管財務領導,紀檢組長集體審批后方可開支,并征計30%調節基金。所有招待費必須憑局統一印制的招待券和正式發票報賬。
① 省農業廳副廳級以上(含副廳級)領導、市四班子領導、市直有關單位一把手、縣(市、區)主要和分管領導、縣(市、區)農業局、蔬菜局正職(局長和書記)來局向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工作,由局里統一出面接待的,其費用由局里承擔;省廳處室領導的接待和屬科站邀請或因聯系科站業務工作接待的縣分管領導或局長,其費用由科站承擔。
②各科站因工作需要接待相關部門人員的,應控制陪客人數,原則上在定點賓館(酒店)接待,實行簽單消費,每月23日之前與定點賓館結帳一次。若需在定點賓館(酒店)以外的地方接待的,須報經分管領導同意,但原則上不得在四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接待,并當日現金結帳,不實行簽單消費。縣局來人,原則上實行工作餐,一般同志每人30元標準,縣局領導每人40元標準。招待費300元以內須經科站長同意;300-500元須經分管領導同意;500-800元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同意;800元以上須經局長同意。
③ 招待用煙、酒實行統一采購。各科站招待用煙、酒到辦公室領取登記,計財科按月核對分戶核算到各科站。嚴格控制名酒名煙開支,未事先請示局長同意,計財科不受理各科室的煙、酒發票的核報。如遇特殊情況需供貨商送一般煙酒的,須經局分管財務領導同意,送名煙名酒的需局長同意,否則一律由簽單人自負。
(五)其他公務費管理
1、辦公用品:科室根據需要,造出計劃,報分管科室領導審批方可購買;局領導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買。原則上計財科不受理沒有申報采購計劃的辦公用品的報帳。
2、交通費:因公到市內相關單位辦事,一般情況下應乘坐公交車,嚴格控制出租車費的開支。對各科站市內交通費根據工作性質核定指標,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每年控制指標為1500元,其余科站每年控制為1200元。
3、郵寄費:各種信件的郵寄和傳真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并負責登記,年終由計財科分戶核算到各科站。
4、電話費:辦公室按實核報,政工科、計財科、機關后勤中心三部電話,每部電話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內,其他科站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此標準執行,但每月不得超過300元。
5、水電費:由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6、其他開支:本局在職干部職工,有住院或親人(限父母、配偶)過世,需看望的,由政工科統一安排;除本科室干部職工住院和親人過世,可在600元之內開支看望慰問外,其他科室一律不得用公款看望慰問。
(六)備用金管理
按照市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使用備用金。聯絡員要保管好備用金,在每個報帳日先用備用金開支,然后持報帳憑證到核算中心報帳,及時補充備用金,并定期與“中心”會計柜進行對帳,做到帳實、帳帳、帳表相符,不得從所收取的現金收入中提取補充備用金或坐收坐支。
(七)修繕費管理
1、公用設施的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內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后報分管后勤中心的領導批準方可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上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方可維修;如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須實行政府采購招標維修。
2、車輛維修:堅持先申報審批,后進廠維修的原則,由司機先申報維修項目,后勤中心簽署意見,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到政府采購定點廠家維修。凡一次性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審批,500元以下的`報分管后勤中心的局領導審批。后勤中心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監督和驗收維修項目、維修質量,并以各車為戶頭建立維修檔案,計財科負責與廠家結帳。
(八)借支規定:
因公出差或其他事由需向局里借支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支原因、金額、償還期限,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局長審定。
四、固定資產管理
(一)房屋、門面,水電設施,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其他資產由各科室負責;記錄本、材料紙、信封等日常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所有資產實行臺帳管理。
(二)資產添置:添置所有日常用品,必須按規定實行報批、采購、驗收和記帳制度,做到帳帳、帳物相符。
(三)資產報廢:所使用的資產因使用日久不能修復需報廢的,實行申報制度。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由計財科驗證,注銷報廢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物資領取:辦公室發放日常辦公用品,必須實行領取登記制度,年終結算記入科室公務支出。
五、財會報賬制度
(一)報賬審批時間:每月9日10日,2425日為集中審批報帳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報賬程序:報賬人須在報賬前憑有效票據,填寫報賬審核表,由科站負責人簽字后,在規定的報賬時間前以科站為單位統一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后,報局長審查。所有開支原則上不得跨月報賬。對超過三個月未報賬的票據,必須經紀檢組核實真偽,再確定能否報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計財科將不受理審核報帳:① 無稅務監制章的發票;②無收款單位簽章的發票;③購物無經手人、驗收人簽字,開支無證明人證明;④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發票;⑤額資金無用款計劃(預算)的開支;⑥應由分管科室領導審核簽字而未簽字的發票;⑦應由局長事前審批而未審批的開支;⑧內容說明不清的開支;⑨違財政制度或超過財政規定標準;⑩科站已出現紅字或無計劃資金;11白紙發票;12發票粘貼不符合要求。
六、財務監管制度
嚴格審核報銷憑據,嚴禁私用公報,計財科審核發現可疑憑證,應及時向紀檢組報告,經紀檢組核實后方可報賬。堵住虛報冒領。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黨組書記、紀檢組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的財務監督小組,加強對財務分管領導履行職責的監督,定期對已審批的票據進行審核確認,對未按制度辦理或超越權限辦理的事項可行使否決權,對有重過錯的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每半年對財務收支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一次。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提高各部門及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明確各項開支的審
批權限及流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嚴格遵循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使各項財務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財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第二節公司財務管理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節財務管理工作要本著請見節約,精打細算的原則,在企業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嚴禁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收入。
第二章財務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公司設財務部,下設財務經理,會計,出納,采購員,庫管員等職位。
第二節財務部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還要負責從業務上對各部門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節財務部經理,對公司所有股東負責。嚴格按照制度主持財務管理工作。第四節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和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五節財務部門人員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六節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必須確保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七節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物中,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于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及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的事項,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拒絕執行,并及時上報。
第八節財務人員調度工作或因故辭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包括憑證、賬目、款項、印章、實物及其他未了事項。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第九節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財務各項工作。
2、執行公司總經理有關財務各項工作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審核及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董事會及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編制各項財務報表,主持公司財產清查工作。
4、參與公司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節會計的主要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節出納的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與報表
第一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盒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節財務核算管理:
1、財務核算規則及要求
(1)公司采取借貸復式記賬法、權責發生實現制記賬。
(2)公司會計核算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記賬本位貨幣采用人民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的這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4)財務會計核算科目執行國家《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定的會計科目。
(5)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6)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7)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指定的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8)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公司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9)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10)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財務經理或主管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
(12)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原則。
(13)公司的收益與費用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類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工資、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14)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15)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16)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7)公司對外的.所有投資或購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8)公司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部門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9)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分為5大類: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如電腦、復印機等);運輸工具;其他設備。
(20)公司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房屋及建筑物(含室內裝修)30年;大型機器設備10年;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21)購入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的定價的價格為原價。
(22)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報批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A、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充值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B、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C、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額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D、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23)公司主要會計報表有:A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用工是指為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需要而臨時使用的一線生產工人。
第二條公司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使用和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用工數量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作息時間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季節變化和工作內容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
3、有勞動能力,能勝任工作;
4、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第四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品行端正,熱愛公司,謙虛謹慎,服從管理,勤勞好學,忠于職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熟練掌握生產技術,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第五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由生產技術部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責令賠償損失,直至停止工作處理。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予以辭退并在一年內不得重新錄用。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從管理的;
2、品行不端,有搬弄是非,拉幫結派,散布謠言,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制造混亂行為之一的;
3、有盜竊公司財物行為的;
4、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的;
5、上班時間干私活、聊天、磨洋工的;
6、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技術規范,無法勝任工作的;
7、不能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經批評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生產工具,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者無法使用的';
9、因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
10、有其它不適當行為,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的。
第六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
1、曾經在公司工作過,無不良行為記錄,工作受到大家認可的;
2、熟練掌握種植和管理技術的;
3、有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經驗的;
4、有操作機械資質和經驗的;
5、居住較近,生活方便的。
第七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工資報酬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任務量情況和市場用工薪酬行情確定,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對于技術要求不高,能夠量化計資的,優先使用按數量計資的方法;對于有一定技術要求或者工作任務不好量化的施行按天計資。部分生產和管理任務可以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外施行總體承包。工資發放一般在階段性工作完成后統一核算發放;工作周期較長的,一般按月在次月初(6號)發放。
第八條公司用工實行登記制度。生產技術部應按照作息時間要求,對工人上下班情況進行登記。工人應自覺簽到。遲到早退的,由生產技術部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50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上工的不予登記,不發工資。工人有事請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申請并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第九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需要使用機械作業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熟練掌握技術,生產過程中嚴格按規定操作,注意生產安全,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操作人員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生產工具,用后及時歸還。故意或過失造成生產工具損壞的,應予以賠償。苗木、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要根據生產需要領取,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故意或過失造成浪費或導致生產資料無法使用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自覺接受技術培訓,并嚴格按照生產技術部確定的技術標準生產作業。對未能按照技術標準生產作業的,責令返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工作組和工人,生產技術部應予以表彰;特別優秀的,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公司按年度對表現優秀的工人進行表彰。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農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9
1、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農業投入品,查驗產品批號、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索取票據并妥善保存;高毒農藥必須實名購買。
2、建立農業投入品出入庫臺賬,記載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及投入品名稱、批號、數量、出入庫時間、領取使用人姓名等內容。臺賬應保存兩年。
3、農業投入品實行專人保管,分類存放,并在顯要位置張貼或標示國家禁限用高毒農獸藥名錄。
4、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的規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5、禁止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獸藥,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農作物非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禁止在農產品采收、保鮮、儲運、加工環節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保鮮劑、防腐劑。
6、農業投入品使用后,應當及時回收、清除包裝材料等廢棄物,防止污染和破壞農產品產地環境。
7、購買、儲存、使用農業投入品應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村組監協管員的檢查監督,配合實施產品質量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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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所有員工應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上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串崗、離崗、無故脫崗、睡覺。員工確實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離崗者,應向上級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假或離崗,事后應及時銷假。
3、對所負擔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嬉戲打鬧、大聲喧嘩,工作時間禁止賭博、下棋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嚴禁在禁止區域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6、嚴禁酒后上崗、在崗飲酒,中午不可飲酒。
7、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但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8、同事間要和睦相處,團結合作,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9、保護企業財物,不浪費,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將企業財物或資源居為己有。
10、材料采購采用預報申請制度,由采購部門負責人填寫材料采購清單,要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后采購。
11、材料采購時采購人員應了解產品質量、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12、企業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13、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14、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16、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17、報銷采取實報實銷制度。企業員工所有報銷必須取得合法的發票,將發票粘貼在《費用報銷審批單》后面;《費用報銷審批單》上應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單據及頁數,并在“報銷人”處簽名或蓋章,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所有支出憑證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報送總經理審批。
18、員工因工作需要在財務借支的必須事先填寫借支單,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額,報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應在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報銷沖賬或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報銷或退款手續的,財務部門將從本人工資性收入中如數扣回。
19、所有入庫物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賬冊。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檢查物品的領用、庫存的數量,及時上報請購。
20、領用物品時應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名后到保管員處領取。
21、企業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企業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企業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22、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后離開企業的員工,應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及門窗,檢查用水用電情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工作生產資源等。無遺留問題后,方可離去。
23、員工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請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后才可離職,并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否則自己承擔責任。
24、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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