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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1 11:55:02 人力資源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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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引言:

  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是很明晰,還沒有建立真正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從國有大型企業發展情況看,企業沒有依照以市場經濟為主體的原則進行內部調整。在市場經濟模式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產為連接紐帶的內部經營模式。目前與內部機制相協調的外圍社會保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從目前經營模式上看,雖然表面意義上的身份界限已經被打破,但是老的、傳統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沒有得到改變。企業冗雜人員太多,很多企業的管輔人員要遠遠多余一線工作人員,對國有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響。當前,我們要正確分析影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從根本上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的現狀,并進行合理的改進。最終通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相關體制進行全面徹底的分析,從而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力資源體制改革提供空間。

  一、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影響因素

  首先,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員過于冗雜,實際上十幾個個人可以干的工作,確是有二十好幾個人完成,工作效率極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如果想在現在經濟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簡人員,盡可能的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將那些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的人進行分流。其次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資源的多樣化,綠色環保能源越來越受人們的歡迎,當時由于煤炭污染環境比較嚴重,煤炭已經不是人們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業想繼續發展,就需要引進新的技術,新的設備,高技能人才,對煤炭進行深加工、深處理。

  二、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問題的措施

  綜上可知,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問題。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去除不應承擔的社會職能,改變社會管理制度,進而促進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企業不僅僅要考慮勞動者和工作之間的關系,還需要考慮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必須找到二者的平衡點。時刻把企業經濟效益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在日常工作、員工管理、企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績效考核等角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思想,為每一位員工著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當然,在現階段下,煤炭企業還要不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舊制度,落實勞動合同制度,縮短城鎮職工與農村職工之間的距離,甚至消除戶籍帶來的差異。環境預評價保證企業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通過這種預評價,能不斷優化企業的發展戰略,優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總體來說,煤炭企業要想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管理,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明晰。其他企業所具有的外部環境在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能得到真正的體現。從我國大型煤炭企業的結構組織來看,我國大型煤炭企業屬于二級法人機構,其自身并不是企業,其以后的發展和未來的生產經營狀況都是礦務局管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發展和總體經營均勻礦務局進行統一處理和總體規劃,國有大型企業必須服從礦務局的規劃和安排。這也就決定了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權利,尤其是人力資源分配、組織結構設置以及相應人員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夠的自主權。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沒有完全依照市場化機制進行。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源產權為基本紐帶的運行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企業經濟市場化的要求。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在發展多種經營模式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市場競爭的基本制度進行分配處理。從企業擔負的社會職能來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擔負著政府賦予的各種職能,這是一項根本任務。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企業的管理模式,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很多行為不具備企業的特征。不論在人力資源管理還是其他經營管理均與公司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不一致。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主要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和其他非經濟利益目標相平衡。如果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改變這種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人力資源管理。

  結語:

  總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對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有著重大影響。只有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優化內部外部環境,才可以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才可以在快速發展的今天不被社會所淘汰。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總則

  為健全和規范××××××××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議事效率和決策程序,保證公司經營、管理與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決議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組織機構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組織機構和員工編制調整變化。共設四個部門:

  一、行政部

  二、財務部

  三、銷售部

  四、技術部

  各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 政部:

  1、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門出具布線電腦圖。

  3、整理保管好客戶資料檔案。

  4、定時對客戶進行回訪,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5、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見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根據公司發展要求及時制定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8、庫管負責材料的出入庫管理及采購工作。

  財 務 部 :

  1、定期匯報資金收支使用情況,搞好財務核算。

  2、負責對單位工程成本,工程總成本的核算。

  3、月末擬出本月的`財務分析報告。

  4、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銷 售部 :

  1、拓展市場。

  2、簽定訂單后對所屬工程監督指導,并及時與客戶溝通。

  3、出具預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單(包括設備材料,線纜,面板)

  4、配合工程技術部出圖及施工指導。

  5、按工程進度負責收款工作。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每周召開例會,定好工作計劃,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技術部 :

  1、配合公司各部門的技術支持。

  2、對施工現場的布線指導、組織施工及調試,根據要求設計方案及出圖。

  3、施工達到客戶滿意后出具工程竣工圖

  4、列出施工所用的設備,材料,施工費用詳細清單。

  5、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驗收。

  6、及時完成公司經理臨時交辦的工作。

  7、部門經理要每周組織周會,總結上周,規劃本周,并及時匯報總經理。

  招聘錄用與培訓

  以“任人唯賢,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為原則。

  1、 招聘由部門經理面試,再由總經理面試認可。

  2、 經錄用的員工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長短由公司考核個人能力而定,要求轉正人員需提出書面申請,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認可。試用期內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詳見六)

  3、 公司需要應定期對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從各個方面提高員工的素質和能力。

  員工應加強崗位技能鍛煉,做到勤學,勤練,務實。使公司整體形像隨之提高。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RL—1人力資源配置原則

  1、全院各類人員的配置均應在上級規定的人員編制數和醫院當年的招聘計劃內進行。

  (1)各科室人力資源配備合理并滿足需要,人才梯隊結構合理;

  (2)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配比應與醫院功能任務和管理相適應,與工作量相匹配;

  (3)凡是調入或招聘人員必須根據上級各主管部門調動、招聘政策進行。

  2、人員配置工作應以加強醫院的醫療、教學、科研隊伍建設為中心,以引進和培養學科建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為重點。

  (1)醫師的梯隊結構與實際技能符合三級查房的要求;

  (2)護理人員的數量與梯隊(含年齡和學歷層次)結構合理,滿足分級護理的質量保證需要;

  (3)對重點學科所需的高層次人才在人員配置中要優先考慮;

  (4)人力資源配置適應自身科室服務管理需要,服從醫院管理大局。

  3、招聘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

  (1)醫院聘用具備資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保障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的基本準則;

  (2)在院執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需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并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具有執業資格和在本院注冊;

  (3)引進人才應注重衛生技術人員實際為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工作能力。

  4、醫院科室間人員調動,需認真執行我院關于院內人員調配的有關規定。

  5、根據實施效果,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合理使用人力資源,持續改進人力資源配置方法,不斷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醫院健康持續發展。

  6、其他條件按照醫院人才引進和畢業生錄用的相關規定執行。

  RL—2全員聘用制管理辦法

  為規范醫院人員管理,保護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淄博市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廳發[20xx]15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1、使用范圍

  聘用范圍為在我院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

  2、人員聘用與合同簽訂

  醫院與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無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職務變更、崗位調整或工作調動等情況時,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應做相應變更。

  (3)醫院新招聘人員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包括在聘用合同的期限內,從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見習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繼續聘用;不合格者,醫院與之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1)根據受聘人所學專業及工作能力確定受聘崗位,并由醫院確定受聘人的崗位職責要求。

  (2)受聘人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醫院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醫院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3)在聘期內,醫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受聘人協商后,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

  4、崗位紀律

  (1)醫院有權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受聘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2)醫院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3)受聘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地方的法規,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醫院的領導和管理。

  (4)受聘人如違反規章制度或崗位紀律,醫院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5、崗位工作條件

  (1)醫院保障受聘人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2)醫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公休假日等規定,對受聘人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醫院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受聘人提供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6、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

  (1)醫院根據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受聘人從事的崗位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待遇。

  (2)受聘人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3)受聘人享受國家、省市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及受聘人在合同期內因公或非因公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均按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4)醫院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繳付各項保險。受聘人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由醫院從受聘人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聘人。

  7、聘用合同的變更

  (1)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3)合同確需變更的,由醫院、受聘人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4)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醫院可以調整受聘人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受聘人出具《工作崗位調整通知書》,對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8、聘用合同的解除

  (1)醫院、受聘人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

  ①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②未經醫院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③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④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醫院、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⑤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以上刑罰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⑥在見習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3)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①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醫院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不得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②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③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患職業病以及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⑤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⑥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醫院:

  ①在見習期內的。

  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③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④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提出解除合同未能與醫院協商一致的,受聘人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醫院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6)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根據受聘人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①醫院提出解除合同,受聘人同意解除的。

  ②受聘人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安排的其他工作,醫院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③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醫院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醫院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④醫院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受聘人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受聘人在醫院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合同解除后,醫院應當為受聘人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醫院、受聘人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受聘人的人事檔案,受聘人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9、聘用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終止:

  ①合同期限屆滿。

  ②受聘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③受聘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④醫院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⑤醫院、受聘人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醫院應當為受聘人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10、聘用合同的續簽

  合同期滿前,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受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年限。

  11、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1)醫院違約責任

  ①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受聘人支付賠償金:

  a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

  b解除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受聘人經濟補償的。

  支付賠償金的標準按照上級和醫院有關規定辦理。

  ②因醫院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受聘人損失的,醫院應當按照受聘人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醫院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受聘人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受聘人的經濟損失。

  (2)受聘人違約責任

  ①受聘人經醫院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向醫院賠償培訓費,計算方式為:(培訓費+差旅費)×10倍+培訓期間工資、績效資及福利。

  ②受聘人違反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醫院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③因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醫院損失的,受聘人應當按照醫院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醫院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醫院的經濟損失。

  12、爭議處理

  醫院、受聘人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向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醫院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L—3關于加強全院職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見

  為規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進一步體現每位職工的工作業績、學術、科研水平,激發全院職工“滿腔熱忱,精益求精,群策群力創一流”的工作熱情,使考核工作真正成為激勵、引導職工解放思想、干事創業的有效手段,根據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關于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幾年來考核工作的實踐經驗,對全院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與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德,是指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現。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專業技術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識更新等情況。勤,是指公益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情況。績,是指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廉,是指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

  2、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標準應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年度考核標準,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有不同的標準。

  (1)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①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積極參加知識更新活動。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

  ④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⑤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①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定期參加知識更新活動。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

  ④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⑤廉潔從業。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④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

  ⑤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道德品質較差。

  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

  ④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⑤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3、考核要求

  通過個人總結或述職,采取互相評議、科室評議等多種形式,對每位工作人員做出公平、公正的綜合評價。

  4、考核方法

  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職業道德、出勤情況、技術水平及業務創新五個方面為考核標準。出勤情況參照《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扣分,每項分值扣完為止。

  5、考核結果的使用

  考核結果應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的重要依據。

  (1)職工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醫院應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連續2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應向較低等級調整崗位。

  (2)職工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該受聘人員的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受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單位有權按照規定的程序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優秀率的比例按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執行。

  7、合同制職工考核參照本考核意見執行。

  RL—4職工培訓管理規定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效率、高水平的職工隊伍,實現職工培訓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總則

  (1)開展職工培訓,目的在于有效開發醫院人力資源,提高職工素質,激發職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使職工能夠獲得醫院發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與醫院共同發展。

  (2)本制度中的培訓是指本院職工在特定場合就某一主題進行的學習、討論、演練等各種提高職工工作技能和素質的活動。

  (3)本制度適用于本院全體職工。

  2、管理職責

  (1)人力資源部是醫院的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醫院職工培訓工作的統籌管理,其他各職能部門和科室應協調配合共同實施。

  (2)人力資源部應根據醫院的人力資源狀況,以及各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和醫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醫院總體年度培訓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監督落實情況并組織考核。

  (3)各職能部門為醫院培訓的業務分管部門。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需求計劃,并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

  (4)人力資源部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①醫院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②醫院培訓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③對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④培訓資料、報表的收集、匯總、整理及歸檔。

  (5)各部門(科室)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①業務技能等相關培訓計劃的制定。

  ②業務技能等培訓的組織實施。

  ③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相關培訓工作,特別是為新職工指定帶教老師,做好新職工入職培訓工作。

  ④本部門(科室)參訓職工的組織與管理。

  ⑤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的撰寫和呈報。

  3、培訓實施

  (1)制定醫院的年度培訓計劃前,各部門應對培訓對象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分析,了解其培訓需求狀況。

  (2)職工培訓的培訓師分為外聘培訓師和內部培訓師兩種。內部培訓師由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共同協商確定。外部培訓師的聘請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醫院培訓計劃,采用與專業培訓公司合作或自行聯系的方式推選。

  (3)培訓方式:

  ①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醫院招聘的新職工崗前院級培訓,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配合。輪崗、轉崗職工的崗前培訓由各用人科室組織。

  ②在崗培訓:由各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技能要求,對職工實施不定期的崗位在職培訓。業務主管部門應制定相關的學習培訓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③外出培訓和進修:各部門可根據部門建設實際需求,以及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的具體要求,充分調研后提出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和院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4)培訓前期準備:

  ①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必須根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主題和主要內容,確定培訓師、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做好培訓資料準備。

  ②為確保培訓整體效果,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事先與參訓部門溝通,確保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點人群的參訓率達到80%以上。

  ③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擬定培訓通知并下發,做好培訓場地環境布置、教具借調、培訓設備安裝調試、通知講師及參訓職工等準備;培訓師做好授課備課準備。

  (5)培訓組織實施:

  ①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組織參訓人員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到,發放培訓相關資料。

  ②培訓組織實施部門負責人負責主持培訓,向參訓人員介紹培訓師、培訓主題及培訓意義等,同時宣布培訓紀律。

  ③培訓師進行現場授課,組織實施部門人員做好培訓工作的相關記錄。

  (6)培訓期間的考勤管理:

  ①所有參訓職工自收到培訓通知之日起,應合理安排本職工作及私人事務,確保準時參加。

  ②培訓期間的所有職工上課時均應維護本院的職工形象,并自覺遵守本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③職工參加內部培訓時,應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到,避免遲到早退的現象發生。培訓結束后,組織實施部門復印一份《培訓簽到表》,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④職工參訓期間,未向人力資源部或組織實施部門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未參加培訓的,其培訓缺勤課時將按曠工處理。

  ⑤職工如因公或其他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訓的,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組織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請假。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到組織實施部門說明原因,并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職工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總結。

  ①培訓前應了解參訓職工的實際知識水平。

  ②培訓中應了解職工的掌握情況,以利于培訓內容的調整。

  ③每期培訓結束時,組織實施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效果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后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4、培訓成果的呈報

  每期培訓結束后一周內,組織實施部門應將《培訓簽到表》復印件、《培訓效果評估表》送人力資源部歸檔。

  5、培訓檔案管理

  (1)職工培訓應建立相關的資格檔案,全院性的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培訓由各職能部門保管。

  (2)培訓檔案應包括:

  ①培訓計劃、方案、工作總結報告、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②相關培訓教材、教案和考核資料等。

  RL—5崗前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醫院培訓工作,使職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熟悉工作崗位,更快更好地勝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職工辦理報到手續后,均應參加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新招聘及其他單位調入職工:

  (1)實行集中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一周。

  (2)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醫院院情概況,包括醫院的發展歷史、發展規劃,醫院精神、宗旨、院訓、愿景,以及醫院科室分布和基本職能介紹。

  ②醫院人事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③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制度。

  ④職業禮儀、醫德醫風教育。

  ⑤傳染病防治教育、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基本知識。

  ⑥消防安全教育。

  ⑦各部門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有關規定文件。

  ⑧醫療衛生行業法律法規、醫療核心制度、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等規定。

  ⑨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培訓。

  ⑩醫患溝通、職業生涯規劃、團隊精神等人文教育。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崗前培訓分為二級培訓,即院級崗前培訓與科級崗前培訓。院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培訓計劃,安排具體學習日程,并組織考核。科級培訓由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培訓內容包括科室布局、工作制度、管理規定、各項基礎理論技能培訓等,由使用科室根據科室情況制定計劃、執行與考核,培訓情況上報各主管部門。

  3、轉崗、輪崗職工:

  (1)自新崗位報到之日起,職工由用人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崗前培訓,并將培訓及考核情況上報各主管部門。

  (2)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醫院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相關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工作質量標準、科室安全措施及職業風險防范教育、專業技能培訓,以及相關倫理及職業道德教育、科室消防安全教育等。

  4、崗前培訓結束后,職工需參加崗前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醫院各部門均有對職工進行崗前培訓的義務,必須重視并積極參與。

  6、職工崗前培訓實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7、因故未參加崗前集中培訓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RL—6重點崗位定期輪崗辦法

  為建設一支廉潔、高效的醫院管理干部隊伍,提高管理干部的綜合素質,豐富干部的管理經驗和知識,增長閱歷和才干,促使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重點崗位實行職位輪換制度。輪換指在工作部門內擔任職務和某些工作性質特殊的非職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有計劃的調換職務任職。

  2、重點崗位是指從事招聘、會計、出納、采購、招標、保管員等崗位的工作人員。

  3、重點崗位輪崗必須堅持“量才使用、效能優先、擇優上崗、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4、在重點崗位同一職位上任職2年以上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原則上要實行輪崗,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適當延長或縮短輪崗時間。

  5、達到輪崗年限的重點崗位部門負責人在其他部門同一級別職務之間進行輪崗。

  6、達到輪崗年限的重點崗位的一般工作人員,可在部門內或其他部門的不同崗位之間進行輪崗。

  7、輪崗事項應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請院黨支部討論同意后實施。

  8、輪崗人員必須個人服從組織,執行輪崗決定,按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時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而拒不服從決定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按決定辦理輪崗手續;對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決定者,按人事管理辦法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9、輪崗人員在輪崗前,必須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進行離崗審計。

  10、醫院辦公室對輪崗工作進行監督。

  RL—7關于加強院內人員調配的規定

  為促進醫院人力資源動態調配工作的合理化、規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能、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衛生人才隊伍,現根據醫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1、調配原則

  (1)必須掌握政策,堅持原則,任人唯賢,不得以權謀私。

  (2)各相關科室必須顧全大局,維護醫院利益,以病人為中心,以滿足醫療崗位需求為原則,遵守醫院人事調配政策及相關規定。

  (3)未經醫院同意擅離科室者,從其脫崗、離開科室之日起停發工資及其他待遇。

  2、調配審批程序

  (1)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對職工進行院內調配的,須填寫《院內調配審批表》,經調出科室、調入科室、主管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通知相關部門辦理調配事宜。

  (2)凡按上述程序辦理完調配手續的,必須根據醫院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安排,按時到位,否則按曠工處理。

  (3)未按審批程序辦理完調配手續的職工和部門,不得擅自調崗和使用人員,否則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4)原則上須于調配前5個工作日填寫《院內調配審批表》,否則由此引起的績效分配等問題由科室及本人承擔責任。

  RL—8機構設置與管理辦法

  1、為規范我院機構的新增、更名、調整、合并或撤銷等管理,制定本辦法。

  2、凡需獨立設置的部門、科室,其機構的設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進行:

  (1)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機構設置新增、更名、調整、合并或撤銷等的申請。

  (2)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

  (3)人力資源部審核論證。

  (4)提交院黨支部會議研究。

  (5)新增的醫療機構需按照審批權限上報。

  (6)院長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行文公布。

  3、經醫院批準進行的機構設置和調整,經文件公布后,各有關部門須按照公布的名稱和編碼進行規范和更正。

  RL—9人力資源緊急替代制度

  為保證我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患者就診的連續性,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科室負責人根據崗位職責分工,制定適合本科室實際工作需要的崗位人員替代排班明細表,并確保人員通訊暢通。

  2、根據崗位責任制,各科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交接班,原則上不得自行調換班次或找人替班。

  3、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短時間離開或無法到達工作崗位的應提前半小時匯報科室負責人并報告正在辦理及待辦的工作,科室負責人及時指定人員代行其職責。

  4、替代人員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并認真履行替代崗位職責,辦理情況應及時與科室負責人及原崗位人員交接清楚。

  5、在緊急情況下,科室負責人有權直接調配不在崗的科內任何醫療、護理等專業人員來院參加急救或醫療保障工作。

  6、若科室內替代人員不能滿足需要,應由科室負責人向醫務部、護理部等主管部門提出院內人員替代申請,各主管部門有權直接調配相應科室人員完成替代任務。

  7、未按本規定進行崗位人員替代,導致工作延誤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追究相應科室負責人的責任;替代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應追究替代人員的責任。

  8、各科室應根據人員緊急替代方案,把人員替代原因、工作完成情況等做好記錄匯總并做出相應評價及整改。

  9、醫院各主管部門應依據本制度制定適合本部門的替代方案,并指導、監督相應科室人員緊急替代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RL—10醫院職工職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職業危害的發生,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因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

  2、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劑、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

  3、對職業危害的干預,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條款為主進行預防。

  4、醫院主管部門及有關科室,應熟知醫院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具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安全防護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等。

  5、對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及時告知職工,讓其知曉工作場所中可能引起職業危害的相關情況。

  6、各部門、科室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工作人員應增強自身防護意識,養成良好的職業衛生習慣。

  7、醫院應有衛生教育培訓,加強工作人員職業安全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業防護、職業安全和操作規范等崗前培訓;并積極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職業防護及職業安全培訓。

  8、醫院為職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健康問題,讓職工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務。

  9、當發生職業病危害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有關職業防護安全應急預案,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加強信息溝通與傳遞。信息上報內容包括:職業病危害概況;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件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按程序開展具體的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0、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1、對已受職業損害工作人員,應給予積極的合理的治療,可據情調整工作崗位,以促進職工康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工作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規范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后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后,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并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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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后,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后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后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并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復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于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

  勞動關系。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并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后,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后,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3、新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于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1、公司為培養或提升員工工作能力,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輪崗,同時,公司也可依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將員工調往不同部門工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安排崗位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工作調動審批表》(附件10),報相關領導簽字,手續簽批完后,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準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后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后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后,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于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采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并于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五、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附件1:《人員編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計劃》

  附件3:《月度招聘計劃》

  附件4:《人員擴編申請表》

  附件5:《應聘登記表》

  附件6:《面試評價表》

  附件7:《員工檔案表》

  附件8:《新員工入職表》

  附件9:《新員工轉正申請表》

  附件10:《工作調動審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單》

  附件12:《工作調動申請表》

  附件13:《離職申請表》

  附件14:《離職工作交接單》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公司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發展。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五條 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定崗定編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選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的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必要時,由用人部門提供《職位(崗位)說明書》作為招聘、甄選員工的依據。

  第七條 招聘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聘用人員須經考試或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應聘者個人資料審查)核定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甄選、核準錄用,請于接到《錄用通知單》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到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專員(以下簡稱人事專員)辦理報到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先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否則視為拒絕受聘,錄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條 新進員工報到時,應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張);

  (2)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4)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5)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以上資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請務必在5個工作日內交齊到人事專員處。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條 新進員工報到后,領取工作證、(考勤卡)、辦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并告知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以及簽訂試用期《試用同意書》。同時,安排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條 新員工被錄用后,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經過為期三個月(含受訓期)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如果表現突出,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附相關表單:《應聘人員登記表》《人事資料登記表》《錄用通知單》《試用同意書》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員除外,門市部工作時間另行安排)。法定節假日為公休日,星期日為定休日,及經公司決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時間: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時間: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條 業務人員、保衛人員、司機、出差人員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時間不執行8小時制,也不計算加班、值班,在決定其崗位工資時予以考慮。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十四條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補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補假。

  第十五條 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或需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都稱為加班。加班,公司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延長工作時間為正常工 資的150%,休息日加班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十六條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自愿的除外),應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填寫加班通知單),員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節假、定休日由部門主管編排員工值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不計加班。在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另發放值班補貼。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推諉或擅離職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應請其他人代理并呈準。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在節假日或每天工作時間外到工作現場巡視、檢查工作等將不視同為值班。

  第十八條 員工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超過半小時按小時計,不足半小時不計。加班不累計存休或調休。員工接到加班指示時,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員工如在加班擅離職守的,除不發加班工資外,就其應加班的時數以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以及由于員工本人延誤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點完成指派任務的,公司將免付加班費。

  第四章 考勤與請假

  第二十條 員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時間以考勤時間為準。除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和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及其他特殊人員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時,都要親自進行考勤。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正常情況上班時,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時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時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況上班時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時一次,下班時一次。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按規定時間(上班時的前30分鐘內與下班后的15分鐘內)上、下班考勤。特殊情況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應及時呈報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以補錄的方式進行考勤,否以以曠工處理(并扣發200%基本工資,以下同)。

  第二十三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沒有辦理請假或考勤補錄的,若無具體確實的理由,當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凡未能在按規定的時間段上下班考勤的,將被視為遲到或早退,員工應依 =3= 請假手續于當天辦理(遲到或早退)請假手續,否則該時段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各類假以每30分鐘為計量單位,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超出3小時按半天計,當月累計計算。

  第二十六條 員工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因故不能到崗工作的,應按要求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礙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同樣以曠工論處。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必須電話請示或委托代辦并在返回工作崗位后日內補辦請假手續;續假也應事先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分以下9種情形:

  (1)事假:員工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可請事假。

  (2)病假:員工因病治療或休養或非公受傷,可準病假。

  (3)婚假: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令結婚的,可請婚假,婚假(帶薪)為7天。

  (4)喪假:員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請喪假,喪假(帶薪)為3天。

  (5)產假: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憑準生證明,可請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

  (6)特別休假:因員工突出的工作業績或表現,經公司決定給予的特別休假(帶薪)。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應覓妥職務代理人;只有在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工作交接和職務交代后才能請假休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未注明或覓妥職務代理人,其核準之直屬主管視同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 職務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職期間代行其職務。職務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公司蒙受損失時,職務代理人與當事人均應同受處分。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如實填寫請假單(包括補辦的),并附必要的證明或資料。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直屬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3天以上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請假均需由總經理審批。同時,應將請假單送交綜合辦公室(核實)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二條 假期屆滿或提前上班的,均須于上班的當日到綜合辦公室有關人員辦理銷假。否則,由此造成的工資結算差誤將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后二小時內用電話或委托別人先告知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當日內補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依規定所請各假期,如發現有虛偽事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三十五條 公司員工的考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負責統計;只有經核準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處理;經核準的意外假,作為特殊情況,視同出勤處理;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視為出勤。加班時間考勤,但未經核準的加班,將不作為加班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凡當月上班時間無遲到、早退(包括加班時間)、請假(任何假別)記錄者,當月隨基本工資發給全勤獎金 RMB元。新進人員于當月第一個工作日報到者,當月符合全勤獎條件的,可得全勤獎;于其它時間報到者不得支領當月全勤獎。

  第三十七條 員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外,全年累計計算事假、病假天數,公司將酌情扣發年終效益獎(年終獎)。

  第五章 崗位調動與職務級別調整

  第三十八條 為激勵并促進員工的個人潛能發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資源,實現人力資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調配,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

  第三十九條 人事主管/專員依據季、年度員工考評成績,會同各部門經理對其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主管/專員對各部門經理、主管、專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并結合公司(來年)的崗位空缺適時給出調整意見或建議,由人事專員制定調整方案,包括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方案和員工的崗位(職位)調動方案,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條 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專員分別通知有關部門經理和個人,辦理有關人事異動手續;經理級以上人員的異動以發布任免通知為準。

  第四十一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包括職務(級別)晉升;職務(級別)降低;崗位(職位)調動:又分為崗位輪換、調崗、待崗等工作調整。

  第四十二條 崗位輪換是指其本人能勝任原崗位工作,基于公司業務需要和個人的發展(以培訓員工為目的)而換到同職的不同崗位。調動是指公司因機構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將員工調整到職務不同的其他崗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是指由人事專員會同擬調動員工的原部門經理和新部門經理協商一致的工作調整。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必須經原工作部門和新工作部門經理同意,人事主管核準。

  第四十四條 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或由于部門人員精簡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關部門經理向人事專員提出安排其待崗。

  第四十五條 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清楚說明待崗理由,送交人事專員。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事專員共同協調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個月內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 員工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規定標準發放),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需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約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待崗期屆滿,員工若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辭退辦理。

  第四十七條 員工待崗時,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待崗人員帶走公司財務或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待崗例外),由人事專員負責按《人事變動申請表》的程序要求,報有關權限人員同意簽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必要時要有監交人監交)。

  第四十九條 員工崗位調動辦妥調動手續后,由人事專員負責核準新的工資級別,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異動人員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職務級別或新崗位工資級別。

  第六章 員工離職

  第五十條 員工離職是指因各種原因員工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此終止與解除。公司的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離職情形的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員工辭職以相關負責人最后批準時間為生效日期。 對于職位特殊者,如果暫無新的人員接替,公司將酌情延期辦理離職手續;重要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畢的,應在規定的交接工作辦妥后方可離職,辭職員工應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辭職,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三條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四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員工。辭退因不能勝任崗位本職工作的員工,用人部門有提供關于該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書面材料的責任和義務,人事專員負責與被辭退員工進行溝通。

  第五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者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2)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形象、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4)員工在錄用時蒙蔽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隱瞞個人經歷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

  (6)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辭職期間,如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的;

  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 章制度的;嚴重瀆職失職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2)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判刑的。

  (3)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應開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 對員工的《開除決定》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員工被開除時,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如其在職期間的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應領取和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由人事專員送交總經理批準后,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方可辦理其后的離職手續,包括離職工資結算、《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簽訂(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歷、績效證明等。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公司將可以要求賠償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和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可以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賠償費用。

  第六十條 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當在2日內向人事專員遞交《員工自動離職說明》,注明員工離崗時間并簽字,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

  第六十一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都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妥正常辭職手續的自動離職,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

  第六十二條 員工自動離職時,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在2日內到財務、行政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報告總經理處理。

  第六十三條 離職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憑人事專員簽批的《離職工資結算通知單》到財務部結算、領取離職結算工資。

  第六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辭職員工工資結算款項包括應付工資、應付未付的獎金、應付的經濟補償等款項;需扣除的包括員工拖欠未付的借款、應賠償給公司的損失及(如有的)錄用和培訓的費用等。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辦理手續。

  第六十五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經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審批,并確定離職期限后,在離職前,應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并按其規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必要時,有監交人監交);離職員工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資料及檔案、客戶關系、信息系統權限;清算財務部的領借款手續。離職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須對工作交接、離職移交情況負責。

  第六十六條 一切監交工作必須由比移交人行政級別高一級的人員或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監交。監交人必須清楚移交的全部內容所涉及的標的,親自過目查驗、核實、核對。涉及實物資產的必須親自監督盤點,列入移交清單中。監交人對移交標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第六十七條 如有必要,在員工離職前由人事專員與離職員工進行面談,以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情況及公司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等。談話記錄經員工和人事專員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七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八條 培訓為公司完成經營目標、提高績效、實現持續增長提供人力資源的保證;培訓是員工勝任本職工作、提升自我、開發潛力、拓展職業的途徑。公司將致力于培養員工以及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

  第六十九條 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在職培訓,人事主管部門每年統一規劃不少于30個學時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和外送參加各類培訓班,并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員工參加培訓的考核成績,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其調職、晉升職務、調整工資、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人事主管/專員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負責聘請內部在某些特定領域方面有專長、具備一定講解能力的員工,擔任部分培訓內容的講師;聘請外部專業公司的培訓師擔任特定內容講解的專業講師。

  第七十一條 為使新員工在短時間內熟悉企業環境,盡快進入角色。新員工應在入職的第一周內,由人事專員組織安排新員工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

  (1)公司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及組織結構的介紹;

  (2)公司經營狀況、經營特點、基本產品知識的介紹;

  (3)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講解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部門職能、工作職責、作業規則、業務技能及工作要求說明等(由用人部門培訓)。

  第七十二條 入職培訓結束后,人事專員將綜合評估新員工的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準許上崗。同時,為新員工建立培訓檔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轉正;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其他培訓。

  第七十三條 公司依據各部門/人員的培訓要求和需求,統籌策劃、組織開展各類業務、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行為態度培訓,如電腦使用、時間管理、溝通技巧、團隊建設等,以及與業務、管理、技術等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培訓,如企業管理、產品技術、新產品開發等系統性全員適用的培訓計劃。

  第七十四條 公司系統性全員培訓一般情況下采用在職培訓,在制定季年度培訓計劃時,應充分體現培訓計劃的全員性、培訓內容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1、培訓計劃按培訓對象劃分的要求:

  (1)一般員工和主管級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20個學時;

  (2)中層管理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15個學時;

  (3)高層管理人員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8個學時。

  2、培訓計劃按培訓內容、類型劃分的要求:

  (1)調職培訓: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2)晉級培訓:員工在晉升為主管級人員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一些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3)管理進修:如果員工進一步晉升為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將被要求參加為各級負責人開辦的管理進修班,以充分了解企業經營理念、經營目標,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學習科學的信息處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等知識,并培養較強的綜合管理和整體協調能力。

  (4)業務進修: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人員參加各類管理進修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進修,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績效。

  (5)專題講座: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某些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及業務水平。

  (6)專項短期培訓: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有關專門機構,選擇專業課程進行專項短期培訓。

  (7)職業經理人培訓:公司將努力使員工有更全面的發展,每位員工都有機會參加職業經理人培訓,系統學習工商管理課程,幫助員工在短期內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業知識。

  第七十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報培訓需求。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編制《季度業務培訓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七十六條 業務培訓的形式,可以是小規模、靈活實用的,例如部門例會、業務小組溝通等。培訓的實施者,可以是有關部門經理,也可以是在業務方面有專長或經驗的員工。

  第七十七條 人事專員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部門或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在調查問卷中提出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需求申請。在考慮公司培訓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擬定《年度培訓計劃》,經人事主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現專業知識技能的全員培訓逐級、逐步實施。

  第七十八條 若經營環境、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事專員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人事專員根據部門和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經實際情況分析,以提升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為目標,制定適當的《培訓補充計劃》。

  第七十九條 依據公司培訓計劃,人事主管/專員負責選擇聘請外部資源(師資)和組織落實各專業類培訓計劃的實施,接受培訓的部門/員工要積極配合,確保培訓效果。

  第八十條 崗位資格(證書)培訓的員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以業余學習為主,經培訓考核獲得合格證書者,由公司報銷費用;未能獲得證書者,其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

  第八十一條 外派培訓:公司視員工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外出接受培訓。包括選送到外部管理咨詢公司、外部教育機構、培訓中心等專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課程培訓和交流會。

  第八十二條 外出考察:為拓展視野,有效地借鑒與學習,公司將適時組織關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榮獲嘉獎的員工到國內優秀的企業或機構參觀和考察學習。

  第八十三條 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有事不能參加者,應提前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報人事專員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及時向人事專員申明,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遲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處理,并記入員工培訓檔案。

  第八十四條 每類次培訓實施后,人事專員負責進行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可以筆試、口試、工作抽樣訪談、問卷調查、心得報告、現場觀察等,并形成培評估報,歸入培訓檔案。培訓評估可根據需要涉及以下內容:

  (1) 員工對培訓課程、培訓講師與培訓組織的滿意程度;

  (2) 員工對培訓內容、技巧、概念的吸收與掌握程度;

  (3) 員工在培訓后的行為改變;

  (4) 培訓給公司的業績帶來的影響程度等。

  第八十五條 員工個人的培訓效果和培訓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并參與其年度績效考核。被培訓者培訓成績不合格的,必須自學重修,直至成績合格。

  第八十六條 外派培訓結束,受訓員工需將所獲證書等交人事專員驗看確認,并將證書復印件留存。培訓費用須經人事主管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外派中長期培訓的,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約定服務期等。

  第八十七條 《員工培訓檔案》由人事專員負責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許個人和上級領導查閱,對其余人員實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與福利

  第九章 績效考核

  第八十八條 通過績效管理使員工明確公司戰略、經營目標和工作職責,不斷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通過績效考核增進溝通,進行價值和業績評價,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的改善和進步。

  第八十九條 績效管理的考核結果主要用于員工培訓開發、工作改進、薪酬管理、職務調整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由人事專員統一存檔備查。

  第九十條 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性:考核中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

  2、公平性:對于相同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3、公開性:員工有權查詢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4、保密性:績效考核的全過程不得對外泄漏;考核結果只對考核負責人、被考核人、人事專員、辦公室主任、總經理等人員公開;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否則追究其相關責任。

  5、堅持責任、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果與員工收入緊密掛鉤的原則。

  6、績效溝通和業績改進原則:績效考核是一個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人將通過不斷溝通幫助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的方法,從而使部門和員工達成更高的業績水平。

  7、績效審核原則:經過直接上級和員工的溝通,經雙方確認后,由上一級主管進行二級審核,總經理簽字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一條 考核責任人

  員工的直接考核人為該員工的直接上級;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溝通,(必要時)形成書面材料,交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

  第九十二條 考核時間與組織者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分別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進行;各部門負責人(經理)負責所屬員工試用期屆滿的試用期考核和員工日常考核。正常情況下,員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期限為2個星期,其后開展有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

  第九十三條 考核紀律

  考核工作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責任人對考核工作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

  第九十四條 考核仲裁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總經理任組長。若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2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3天內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五條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負責人考核,人事專員進行跟蹤。員工試用期間,試用部門應對試用員工的個性品質、心理素質、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潛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試用期滿,經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考核,人事專員審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果員工就試用期考核評價結果有爭議時,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有責任舉證“不符合錄用”之條件。

  第九十六條 日常考核:

  1、各級主管/負責人對所屬員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主動性、責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等,隨時作客觀公正評價。日常考核的結果將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調動降職、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分配等的重要參考依據;有特殊功過的,可隨時報請獎懲。如果員工對日常考核的評評結果有異議,可以與主管/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專員進行溝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請仲裁。

  2、一般情況下,日常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其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各部門負責人結合部門工作實際自行擬訂;人事專員必要時將員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績各方面情況隨時歸入員工檔案。

  第九十七條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團隊的力量,通過考核引導團隊的價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針對部門業績/績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總經理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根據上半年度各部門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每個部門的工作、管理、協作等進行全面的評估評價。以培養和發揚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使每個員工的工作目標致力于部門的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九十八條 年度考核

  每年年終(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將對所有員工進行公正、公開、全面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在年終考核時,直接上級為所屬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表現作出具體的評價,并討論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導和績效目標。

  第九十九條 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與等級

  1、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將被鑒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需改進五個等級;

  2、年度考核的結果直接與年終績效獎金掛鉤;在部門績效獎金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實行部門內部績效獎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內容,包括職責履行、工作業績、工作認知、能力技巧、工作態度等,具體標準、辦法由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及適時調整。

  第100條 考核結果

  由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將被用于影響員工當年的薪酬福利、年終獎金收入與職務晉升機會。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并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若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后仍被評為“需改進”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當該年度考核績效低下者,將有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101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不得列入優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五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一天(含)以上者。

  (4)請假累計超過十天者;

  (5)培訓必修課程,有未經請假曠課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達八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二天(含)以上者;

  (4)培訓必修課程中,經考試測驗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的考績等級不得列入稱職及以上等級:

  (1)曾受記大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十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終考績:

  (1)正式錄用未滿一個月者;

  (2)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

  (3)特聘人員或協議約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主管/專員依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章 勞動合同與員工檔案

  ◇勞動合同

  第104條 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調整勞動關系,共謀企業發展。新進員工在試用期轉正后,由人事專員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履行。

  第105條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簽訂勞動合同后人事專員應在合同鑒定完成三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送交員工本人保管。員工需在《勞動合同簽收單》上確認。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確認書》(員工已詳細閱讀已頒布實施的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規定履行義務)。

  第106條 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下勞動合同的勞動期限可以調整為1--5年,最短的勞動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和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其他約定內容。

  第108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由于公司經營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與之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實行勞動合同期滿預報制度。

  第109條 公司和員工雙方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人事專員在勞動合同期滿提前30日發出《續訂勞動合同征求意見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應在10日內答復,10日內不予回復的,原勞動合同到期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雙方同意續訂的,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后15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第110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對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對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致使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111條 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或勞資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即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實現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及時向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員工檔案

  第112條 公司人事專員負責員工檔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員工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確保保密。查閱、借閱員工檔案應經人事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只能查、借閱下級人員的檔案),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都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113條 員工檔案包括該員工進入公司后的有關招聘錄用、勞動合同、任職情況、培訓情況、薪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獎懲狀況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本備查材料。 建立員工檔案旨在方便內部使用,員工離職后,應將離職有關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等歸入員工檔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條 員工所在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事專員歸檔保管。 員工如有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聯系方式、緊急聯絡人、婚姻狀況、出生子女情況、學歷資格變化等,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專員進行變更,并提供相關資料歸入員工檔案。

  第115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保證所建檔案的完整、清潔,對所建檔案及時編號,保護檔案安全,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并不斷研究和改進管理方法,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116條 凡需要公司開具的有關人事證明(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等),員工必須事先經人事主管/專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出具證明。

  第117條 員工檔案應包括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和員工求職資料;

  (2)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5)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7)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和錄用通知單;

  (8)試用同意書、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員工轉正申請表;

  (9)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材料;

  (10)公司對員工本人的獎勵、處罰、任免情況材料;

  (11)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12)《員工培訓檔案》;

  (13)績效考核及薪資調整;

  (14)有關離職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15)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則

  第118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總經理簽發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119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辦法予以補充。

  第120條 本管理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宣傳貫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1、檔案資料在收發借閱存檔銷毀各環節中,應嚴格登記。

  2、借閱文件應在借閱指定地點進行并在指定期限內按時歸還,借閱文件資料時嚴格按照文件密級管理為準執行,同時辦理檔案資料借閱手續。

  3、所有檔案資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檔案資料要在指定期限內歸還,若發現丟失的要及時追查處理,并且及時采取補救;對絕密的檔案資料要在主管的監督下進行核對,必須做到物單相符。

  4、借閱的文檔資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擴大閱讀范圍,否則將進行嚴肅處理。

  5、機密、絕密類文檔資料如需復制和摘抄,必須經總經理批示。

  6、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絕密類文件時,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對各類文檔資料應指定其存檔期限,以便及時清理。

  8、在部門主管安排、監督下,定期對退檔資料進行銷毀,并且及時在文檔目錄上做出更改,確保現有文檔資料與目錄清單一致。

  9、檔案柜中的資料應保持干凈、整潔、明了。

  10、各部門文檔負責人對自己所負責保存的文檔資料要有詳細的目錄,對有價值的文檔要及時備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丟失、文件備份不及時或泄露相關機密,從而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11、文檔資料負責人對所有保存文檔要按順序分類存放,同時做出相對應的文檔目錄清單,如果有新資料入檔,必須在文檔目錄中及時添加。

  12、若文檔負責人時,須按文檔目錄清單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檔目錄清單與現存文檔核對,如果出現物單不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任人相應處罰。

  13、新接管檔案管理的負責人要盡快熟悉負責保存的文檔,繼續做好文檔的保存,并及時對文檔進行更新、備案。

  14、如因檔案資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續不嚴謹造成文件資料丟失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之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告知被保人在規定限期內換保,在換職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如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通知保證人,解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五、職務行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會核定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按新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內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之運費,可依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在準延期內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規定給撫恤金。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之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即被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職或解雇,但經偵查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金,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之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之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之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播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之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之。

  九、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為:

  (一)主管人員交接;

  (二)管理人員交接。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之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之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之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主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所有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上述第三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上述第四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十天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得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節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二)其他經公司決定之休假日;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14天為限;

  (三)婚假(均包括節假日):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四)產假(均包括節假日)。

  1.員工生育可請假90天,晚婚產假加15天,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喪假(包括節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喪亡可請喪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2天;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之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此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之薪金照常支給。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之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經理核準,3天以上由總監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總監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金,1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金。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在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4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第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天工作時間外所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作;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節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發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個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個月。試用3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抑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之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認為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報送復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酒店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酒店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提高員工滿意度和生產力,以達成組織目標。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設定崗位要求,選拔合適的'人才。

  2.員工培訓與發展:設計系統化的培訓計劃,促進員工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

  3.薪酬與福利:制定公平、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4.績效管理:建立績效評估機制,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5.勞動關系: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

  6.人力資源規劃:預測人力資源需求,制定合理的人力資源策略。

  內容概述:

  1.招聘政策:包括招聘渠道、面試流程、錄用標準等。

  2.培訓制度:涵蓋新員工入職培訓、在職培訓、晉升培訓等。

  3.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提成等組成部分。

  4.績效考核:設立明確的績效指標,定期進行考核,與獎勵、晉升掛鉤。

  5.員工權益: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如工作時間、休假、勞動保護等。

  6.人才發展:制定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提供晉升機會,鼓勵員工持續成長。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人力資源信息的收集、存儲、處理和使用流程,確保信息的安全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這一制度涵蓋了一系列關鍵環節:

  1.信息收集與錄入:規定如何獲取員工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現、培訓記錄等,并設定標準格式和錄入流程。

  2.數據存儲與保護:規定數據存儲的物理和電子環境,以及防止未經授權訪問、修改或泄露的措施。

  3.信息更新與維護:明確信息更新的責任人和頻率,確保信息的時效性。

  4.信息安全政策:制定應對數據泄露、丟失或損壞的應急預案,以及定期進行安全審計的機制。

  5.法規遵從性: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如數據隱私保護法等。

  6.訪問權限管理:設定不同層級員工對信息的訪問權限,防止信息濫用。

  7.員工知情權:保障員工對其個人信息的知情權和更正權。

  內容概述:

  1.系統建設: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包括硬件設施、軟件平臺和接口標準。

  2.培訓與教育:對相關人員進行信息管理的'培訓,提高其對數據保護的認識和技能。

  3.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系統運行狀況的監控,以及內部和外部的審計檢查。

  4.政策與程序: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指導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5.溝通與協調:建立跨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確保信息流通的順暢。

  6.應急處理:預設可能的風險場景,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策略。

  7.法律咨詢: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確保制度的合法合規性。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一、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三、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四、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五、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發展。

  六、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人力資源規劃

  七、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八、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提出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最終審定。

  第三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九、根據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十、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干部管理規定

  十一、加強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十二、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人數。

  十三、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十四、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十五、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十六、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十七、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十八、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十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二十、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二十一、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員工的培訓

  二十二、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員工的調整與流動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二十三、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合理要求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二十四、員工在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二十五、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從事危險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二十六、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十七、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薪酬管理

  二十八、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二十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

 三十、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

三十一、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三十二、津(補)貼的管理

  三十三、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員工的社會保障

  三十五、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十六、所屬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受命準備

  1.正確掌握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的內容,并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

  2.正確安排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的步驟,快速準備工作。

  3.接到信息系統輸入任務后,及時的與同事其他協作著取得聯系,協商一致,使工作順利進行。

  4.迅速、恰當的處理工作中的失敗與失誤,防止信息錯誤丟失。

  5.當接到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工作任務后,能很快的分析其整體情況與結構,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

  業務工作

  1.編制公司人力資源規劃。

  2.組織公司人員招聘活動。

  3.辦理公司員工人事變動事宜。

  4.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5.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或進行勞動訴訟。

  6.制定員工培訓計劃,組織技能考核鑒定和培訓實施。

  7.組織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員工考核。

  8.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的匯總及整理工作。

  9.建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公司重大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工作效率

  1.正確確認工作目標,并踏實的執行完成。

  2.仔細檢查工作中的`細節,并在工作中著重注意。

  3.預測可能發生的過失,并努力防范。

  4.注重每天的工作改進,使工作效率不斷提高。

  5.做好工作的準備,并有效地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能隨機應變,達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目的。

  成果

  1.工作成果、成效達到人力資源信息系統預期的目的或計劃的要求。

  2.及時整理工作中的心得體會,為以后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3.工作總結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4.通過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熟練度和技能。

  5.能夠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人事管理實際問題。

  6.營造較強的公司凝聚力。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規范企業運作模式,使企業健康發展,現制定員工考核管理辦法。通過考核檢查員工學習和掌握各自崗位知識情況,增強員工自覺履行崗位職責意識以達到企業用人的標準要求,從而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以最終達到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為目的。

  一、考核分類

  新入職員工考核、員工工作績效考核、提職提薪考核、續約考核。

  二、考核形式

  (一)定期考核及定期考核時間、考核對象

  1、定期考核分為半年、年度考核。

  2、考核時間約為6月底、年末。

  3、考核對象:操作層員工、助理員、助理經理、副經理、經理。

  (二)不定期考核,主要通過員工日常工作能力、貢獻展示,為企業與員工續約、優秀員工的提職、提薪進行的考核。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主要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1、德:指員工的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團隊精神、維護公司利益、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等方面。

  2、能:指員工駕驅工作的能力、專項與綜合業務知識水平、所在崗位的勝任程度及對員工發展潛質的綜合估價。

  3、勤:指員工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愛崗敬業精神、工作出勤率等方面。

  4、績:指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貢獻、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工作中有無突出成績。

  四、考核依據

  依員工崗位職責要求為考核依據。

  五、考核原則

  對各崗位員工的考核,要以客觀事實和考核標準為依據,實事求是、力爭公平公證,為公司的用人需求,提供可信的資料依據。

  六、考核執行

  1、新入職員工考核:

  試用期滿申請轉正的員工須對入職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員工所在部門(分公司、專業分公司)經理或執總按《新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內容逐項評定并綜合鑒定,并將考核結果于3個工作日內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試用期滿考核時間為:試用期滿前一周進行。

  經審批后,人力資源部于3個工作日內填發《轉正通知單》通知員工所在部門。合格轉正員工將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處理。

  助理員及以下員工的轉正審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助理經理及以上員工轉正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員工工作績效考核

  員工工作績效考核主要通過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和以日常的不定期考核為參考依據,對員工的工作、貢獻做出綜合評價,年度考核的內容是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主,輔以員工年度個人總結、述職自我評估、人力資源部與被考核人談話及與其他員工談話了解情況的形式進行。工作績效主要為:經營管理指標完成情況、樓檢平分情況、崗位全員工作完成情況、業戶滿意率調查指標完成情況等。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全體員工的考核工作。

  七、經理、副經理的考核

  經理、副經理的考核分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一)不定期考核主要形式為:公司領導、人力資源部人員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狀態、工作能力的調查了解,并隨時將考核了解情況匯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指導具體工作。

  (二)定期考核形式為:半年和年度考核。

  半年考核:

  1、被考核者對半年的工作進行總結

  2、人力資源部人員對其進行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內容的民主評議(中層管理人員民主評議表),其中:忠實于中海企業、中海利益、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為重點檢討方面。

  3、匯總被考核人綜合考核情況,為公司決策人員任免、提薪提職、續約、解聘等提供可靠資料。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為公司對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績效的綜合考評,決定公司用人制度的檢討。為此,被考核人必須對本人的一年工作進行全面的述職(北京中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述職報告),報告主要分:德、勤、能、效四個方面,從中真實的反映出本人工作狀況。其中:工作績效、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忠實于中海企業、中海利益、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為重點檢討方面。

  2、人力資源部人員對其進行德、勤、能、績等多方面的綜合民主評議和情況了解。

  3、綜合日常考核、業務知識考試、項目經營管理情況、半年考核情況,對考核做出較全面的綜合評估并報公司總經理予以決定被考核者任免、提職提薪、獎金發放、續約、解聘等。

  4、人力資源部出具年度全員考核綜合報告匯報公司領導。

  八、助理經理的考核

  由被考核人對半年、年度的工作進行總結,由經理進行分別談話并根據考核內容進行綜合評估,考核結束將員工考核結果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九、助理員及以下員工的'考核

  助理員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實施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經理將考核結果評估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用已對人員的提職提薪、任免、嘉獎、解聘作參考材料。

  十、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形式為:各部門經理負責進行員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

  十一、提職、提薪、嘉獎考核

  員工通過各自崗位的工作能力展示和積極的進取精神必將得到公司的認可并給予員工提職、提薪、嘉獎的機會。

  員工的提職、提薪由公司領導、部門經理提議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考核并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十二、考核的形式

  1、被考核者半年工作總結、年度工作述職報告。

  2、考核人與被考核者的直接談話。

  3、與考核者以外的員工談話了解考核者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等情況,以對考核者進行綜合評價。

  4、日常理論考試、考核表中內容評定。

  5、樓檢情況考核

  6、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的綜合考核評估。

  十三、考核總結

  1、半年與年度的員工績效考核,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匯總綜合評估,為公司領導出具綜合評估報告。

  2、考核結束,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指標的分數權重計算每位員工的考核成績。

  3、綜合考核優秀的員工作為年度評選先進員工的后選人、提職、提薪、年終獎勵的必備條件之一。

  4、考核結果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其本人問題改進通知書,限期改進并視情況予以降職、降薪、辭退等形式處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根據國家《勞動法》及公司有關規定,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公司全體管理層、作業層執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員工。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一、加班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點至次日早7點、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值班,均屬加班范疇。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點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間前臺值班截止時間,一般管理人員、作業層員工值班均可申報加班或予以同等換休時間。前臺值班截止時間后,遇有業主、公區報修需要工作所計時間可填報加班,其余時間不予計算加班,可安排適當時間換休。

  2、公休日值班原則上不予申報加班,但應安排員工在一周內給予同等時間的倒休。

  3、國家法定節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員工值班均可申報加班。

  4、因員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時間未完成工作任務,領導責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時間不得申報加班。

  5、執行倒班或實行四班三運轉工時制的員工不得申報加班。

  6、因公出差期間占用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員工不予確認加班。

  7、未申報、補報加班手續而發生的超時加班不予申報加班。

  8、專職司機的加班

  a)、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早七點前、晚七點后出車,可申報加班。

  b)、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出車需經所在單位領導簽認,公司行政部核審后,可申報加班。

  9、員工每月加班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10、操作層部分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變配電值班、空調運行值班、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維護、電梯運行及維護、工程維修。以一年為周期計算工作時間。加班時間以年休假的方式補休,以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工作任務完成,累計加班時間超過年休假的,按加班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

  三、加班申報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報考勤的同時上報下月員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門經理要認真審核本單位每月《加班匯總審批表》。合理安排員工倒休與輪班,保證員工有充足的休息時間。每月《加班匯總審批表》隨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對虛報加班的行為的責任人,一經確認公司將給予責任人嚴肅處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發展。

  第六條行政部對各部門、車間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總經理提出

  公司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一是從中州分公司成員單位錄用,二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第十條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必須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明確招聘員工的數量、條件、程序等,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對錄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 培訓

  第十二條員工培訓以人力資源開發、培養、發展和提升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為目標,采取多種培訓形式、方法和手段。 第十三條被錄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要經過試崗期,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十四條對技術工種和關鍵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推行職業準入制。

  第十五條建立“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 第十六條員工培訓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員工培訓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 聘用與解聘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為公司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組織選聘和公開競聘相結合的方式,聘用期限為兩年,由總經理進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條工程技術人員為車間技術人員,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車間管理。每年底由車間主任進行考核評價,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進行解聘。工程技術人員聘期為三年,由總經理進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條員工的上崗管理采取持證上崗和員工崗位流動相結合,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人員的崗位流動,按照《員工流動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的考核,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月度考核以履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完成當月工作情況為依據,作為其工資待遇發放的標準。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為人員選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管理人員的考核由行政部組織,考核結果報總經

  理。其他人員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門、車間組織,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組織,考核結果報總經理,行政部備案。

  第七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條年度工資總額按照當年公司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確定,報總經理審批。實行總量控制,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建立健全工資總額使用情況統計制度,行政部定期進行工資總額發生情況統計、分析、預測,與財務部核對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條具體薪酬管理規定見《薪酬管理辦法》。

  第八章 社會保障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第二十七條公司級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八條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行政部審核合格后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九章 離職

  第二十九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或符合提前病退條件,辦理完退休手續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一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同意,經總經理批準,行政部辦理辭職手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對企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1.提高效率:清晰的制度能減少誤解,提高招聘、培訓、考核等工作的'效率。

  2. 規避風險:遵循法規,降低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3.保障公平:公正的制度有利于維護員工權益,促進團隊和諧。

  4.優化資源配置:通過有效的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關鍵人才。

  5.企業文化建設:制度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塑造企業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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