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經典1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
一要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根據人事調整和工作分工,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成立或明確領導機構、辦事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做到“定人、定位、定責任”;
二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今年建立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庫,更新總體預案,逐步修訂完善“長途客運、公交車輛、道路危化品運輸、水上危化品運輸、港口危化碼頭和公路交通”等領域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
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保障
一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兼職應急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交通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力爭年底基本建成適應基層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需要的應急隊伍;
二是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加強專項資金和經費的'使用管理,確保經費保障到位;
三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根據行業實際,建立縣級道路、公路水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庫,必要時與有關物資企業聯動,形成資源共享機制,健全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為應急處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著力提升應急處置技能
一是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積極開展交通運輸應急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單位、進站場、進工地、進家庭“五進”活動,通過多媒體、宣傳欄、內部網站、板報等平臺,利用講座、培訓和專業技能競賽等形式,抓好日常應急教育,提高交通從業人員應急防范意識和業務技能。
二是扎實開展應急演練。結合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年內重點組織開展水上救生應急處置、惡劣氣候路橋搶修搶通、公路水運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墜落、車輛消防逃生、停車站場車輛緊急疏散、危險品運輸應急處置等科目應急演練,演練可采取實戰演練和模擬推演的形式,通過演練提升交通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各單位每季度第一個月5號前向局安委辦報送本季度應急培訓和演練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四、突出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目前正值全國“兩會”期間,結合上級要求和日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風險源排查與管控,定期組織開展“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確保責任、措施、時限、資金、預案等“五到位”,做到隱患排查、分析、整改閉環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五、強化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嚴格應急工作情況報送。各單位要明確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應急工作情況的報送,對傾向性、預警性信息及時匯總、分析、研判和報送,不得信息倒流、遲報、漏報和誤報。每月5日前向局安委辦報告上月應急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應急處置、特點分析、趨勢研判、對策建議等內容。重大突發事件按突發事件處置規定及時上報。
二是做好數據分類上傳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應急資源普查,及時將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管理專家、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案例等相關信息及時上報,實現應急資源統一管理。
三是嚴格履行應急值班值守職責。各單位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嚴肅值班工作紀律,主要領導和分管應急處置工作的負責同志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確保能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3
街道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應急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根據《關于做好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街道對年度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進行了認真總結、分析和評估。現將總結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街道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
在區、街道、社區(村)三級共同努力下,我街道扎實有效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全年雖發生兩起一般交通事故,處理得當,未造成較大影響,總體態勢保持平穩。
1、自然災害。我街道未發生較大火災及暴雪災害,未造成人員傷亡。我街道歷年保持良好態勢。
2、事故災難。無重特大事故發生,發生兩起一般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XXX受傷,不同程度交通擁堵,未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持平穩態勢。交通事故發生后,我街道有關領導和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搶救傷員,疏導交通,維持秩序,協助交警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兩起事故均已處理得當,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
3、公共衛生事件。未發生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動植物傳染疫病等公共衛生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我街道充分發揮綜治、維穩、信訪和各類調解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社會穩定工作,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年未發生重大、突發、群體性社會安全事件。
二、應急工作分析與評估
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印發了《XXX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了街道應急體系建設的目標、原則、任務以及重點項目。各社區、各部門按照黨工委、辦事處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監測預警和防范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了各類突發事件損失,確保了全街道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健全機制,有效應急。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作為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項政治任務來抓。
一是成立了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擔任組長,各社區居委會、相關各所站負責人為成員的街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籌指揮、協調全街道應急管理工作的開展。配備了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各社區也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明確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自上而下地建立了應急管理工作網絡,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是部門互動,工作到位。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都能夠各司其責,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妥善處置。
三是信息暢通,反應靈敏。不斷完善街道、社區兩級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預報系統,做到了全街道覆蓋,同時完善了各項機制,確保信息報送有效及時。制定突發事件信息“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第一時間”知曉事件發生、“第一時間”投入處置。四是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失責追究制度。針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上報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力等情況,建立追究制度,確保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
2、完善預案,高效應急。堅持預防為主,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一是認真抓好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緊緊圍繞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結合我街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實際,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四大類”突發公共事件各個環節的專項應急預案。二是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提高預案針對性和適用性。年初,擬定了應急預案應急演練安排計劃,制定演練方案,并按方案有序推進各項預案演練,針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儲備齊全,保障應急。我街道將安全生產等應急管理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進一步強化,設立應急物資儲備庫,防汛防火、防寒防凍等各類物資儲備齊全。總體來看,應急預案、隊伍、資金、物資等準備工作的進一步加強,為防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處置得力,降低損失。我街道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指導,應急處置及時得力。6月11日位于XXX與XXX處發生一起摩托車和出租車碰撞事故后,具體負責的基層信息員在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按規定報告事故情況,我街道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救援,處理得當,有效預防了事件的影響及損失的擴大。
5、宣傳到位,防范未燃。建立由包片領導牽頭,包村干部及村主職干部配合的宣傳機制,廣泛開展防災減災、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全年累計發放各類宣傳材料5000多份。結合階段重點工作,通過宣傳欄、明白紙、宣傳畫、微信等一切可以加大宣傳的'載體,做好防火、交通安全、防寒防凍等各類公共突發應急事件的宣傳工作,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并做好防御措施。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街道雖然在應急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極個別干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深,重視不夠;應急管理及防災自救的宣傳載體和形式還不多,群眾對應急管理了解不全面,應急自救知識相對欠缺,自救能力還不強。二是由于少數預案的科學性和操作性不夠強,造成預案的落實不夠徹底。三是應急演練不夠經常。四是應急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五是應急管理專題培訓工作需繼續加強。
四、下一階段工作建議
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管理工作是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對政府行政能力、執政能力的考驗。防范各種事件的發生和處置帶來的損失,還是一項需要探索的工作。建議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1、規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本著立足實際、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充實和加強應急管理機構,確保應急辦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等。
2、規范預案體系建設。根據“統一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確定各類專項預案編制計劃,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主要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做到預案先行,防范在前。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李樹國
副組長:朱鳳起、暴亭琨、胡雙柱、潘俊琴、韓世蓮、
胡振剛、董玉斌、張宏
成員:袁錫道、紀燕、李建軍、馬鍵、于池、
許志軍、張玲、陳愛蓮
成員單位包括: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并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后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加強對上下學的長效管理,抓緊對學校周邊交通標識標牌及路面語言的設立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嚴查無牌無證水陸交通工具運載學生的違法行為,同時注重實效地對師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應及時做出反應,及時上報信息,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
xx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xx完小校擔任,副總指揮由xx完小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專干擔任,組員由各行管人員,班主任教師組成。
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聯絡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涉校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對策和方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工作小組職責
指揮部內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等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責。
辦公室: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并負責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救援行動組:及時引導學生、教職工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現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聯系醫療機構,協同醫療人員參與搶救、運送傷員。
疏散引導組:負責聯絡公安、交通部門,在緊急情況下,協助做好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安全防護組:清點、看護疏散物資;清點、登記、保管涉險人員物品。事故調查組: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作出調查結論,并根據實際情況,協調保險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監察部門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的工作,嚴肅查處瀆職、失職行為。
3、職責區分
根據應急管理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根據綜治工作屬地管理原則,事故發生后,在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預防預警信息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2、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報告,不得延報。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告中心學校等教育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學校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3、信息報送機制緊急電話報告
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并按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并盡快通知相關行動小組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學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5、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四、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反應
(1)學校(幼兒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職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3)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2、應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及時做好四級預警系統的資料采集和輸機工作。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醫療、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當地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持。
3、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工作按xx[20xx]xx號《學校及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通知執行。
為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匯報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后,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人大主席楊文高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副鎮長劉新華、吳健、顧強、姜素梅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分別為朱志友、丁鑫、孫敏、王衛明、孫漢勤、倪金明、陸祥林、曹金榮、班加濱、丁輝、嚴海、夏友軍、吳曉明、奚愛明、高風舞、顧世榮、唐勇、沈萬華、楊從清、王恒銓、黃來扣、孫鵬、孫金才、邵興華、沈建明、杜宏文。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醫療救援組: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人員和車輛及搶險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由專家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顧強擔任,成員由鎮和衛生院相關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緊急情況發生后,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
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周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九、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7
隨著新開通線路的增多,線網規模的不斷擴大,廣州地鐵線路運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和挑戰。一是線路客流量越來越大。從1999年地鐵1號線開通的日均17萬人次,到日均620萬人次,客流量飛速翻倍上升。二是地鐵運營場所處于地下,形成封閉的環境,聚集密集的人員,通風和疏散都受到極大限制。近幾年,地鐵又成為破壞與恐怖襲擊的主要目標之一,地鐵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脆弱性日益突出。三是運營設備系統復雜,導致故障的潛在環節和因素多。地鐵內部有車輛、信號、電力、環控、火災、自動售檢票、屏蔽門、防淹門等多個專業系統,任何一個系統故障都會產生嚴重的后果。隨著建設規模和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廣州地鐵安全隱患和風險也呈現了上升的趨勢,安全形勢越來越嚴峻。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廣州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向科學化、制度化、信息化方向發展,提高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的管理水平,廣州地鐵提出從傳統安全管理模式向科學安全管理模式的轉變,開始進行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工程建設。
體系結構介紹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是以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科技為核心,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應急管理流程為主線,軟硬件相結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技術系統,是實施應急預案的工具。該系統具備風險分析、信息報告、監測監控、預測預警、綜合研判、輔助決策、綜合協調與總結評估等功能。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建設從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的特點出發,具有軌道交通行業特點。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相關標準,建設中力求符合國家及省市對安全與應急管理的要求,支持異地、異域、異構數據交換,能夠與上級政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全面涵蓋城市軌道交通安全與應急管理的業務范圍;“大系統、小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模式,為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提出了新思路;為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管理提出了技術平臺和應用示范,提供了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加實用的技術管理手段和方法。
廣州地鐵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的體系結構如圖1所示。
依托于該體系,應急指揮場所內設大屏幕顯示系統、應急通信系統、數字會商系統、圖像接入系統、綜合控制系統、音響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等。并接入各條運營線路的綜合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以及建設線路的各工點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建設與運營現場視頻等信息的實時監視,各安全監測子系統信息的實時查看;通過網絡、電話、傳真、短信息等多種方式,實現預警與應急處置信息的準確、快捷傳遞。如圖2所示。
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總體功能架構可概述為“九五一”模式,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按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處理主線,劃分為9個核心功能模塊:預警預測、日常事務、預案管理、資源管理、應急值守、應急處置、事態評估、模擬演練和系統維護。結合廣州地鐵日常安全檢測子系統的建設情況,實現5個安全監測子系統的無縫接入:建設安全管理子系統、設施安全監測子系統、運營機電設備安全檢測子系統、運營關鍵設備安全檢測自系統、安防子系統。此外,基于滿足政府的需要和企業管理的需要,依據廣州市各類重大活動,應急平臺還可定制不同專題功能,如“春運專題”“廣交會專題”等。如亞運會期間,廣州地鐵結合特殊安保要求,設置了1個針對亞運安全保障的亞運專題模塊,實現亞運期間場館周邊、亞運搶險組織、資源配置、救援點布置等的管理。安全預警與應急平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總體功能架構如圖3所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的實現界面如圖4所示。
創新和探索
應急平臺綜合應用軟件系統建設中遵循SOA(面向服務的)體系架構,集成了當前先進的各類軟、硬件及通信技術,主要在以下9個方面做出了創新和探索。
實現了建設期應急和運營期應急統一管理,打造了新線從建設期到運營期的'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應急管理模式。
符合國家、住建部及省市對安全與應急管理的要求,具有軌道交通行業特點,遵循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標準建設,可以實現與上級政府部門間的平滑對接和互聯互通。
解決了多個監控系統間的海量異地、異域、異構信息的共享,實現重大風險源預警和應急處置的緊密結合。
集成了電話、語音、短信、圖片、視頻等各類應急通信技術,實現了突發事件信息的快速,提高應急通知的效率。
探索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應急資源的分類和圖符標準,并基于WebGIS(網絡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實現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各類應急資源的統一管理、快速定位和動態調度。
探索了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分級分類處理標準,采用數字化預案技術,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生成。
建立了覆蓋“突發事件接報――視頻會商――處置――總結”這一全過程的應急管理,實現了事件相關的數據、話音、圖像等各類信息的留痕管理,為事后總結和統計分析提供了基礎。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勤
副組長:胡忠
成員:王永松、季凱、范新亞、徐殿平、王國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盡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了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后,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系,隨時將現場了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匯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于指揮機構了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采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群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盡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群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盡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群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后,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并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并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采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采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布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并倡導駕駛人及時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盡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后一輛被堵車輛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并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后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后方來車減速并有序停放。對于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并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并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群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脫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系暢通。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3水路交通應急體系主要應急任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3.3預警支持系統
3.4預警級別及
3.5預警預報解除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啟動
4.2應急響應行動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4通信
4.5指揮和協調
4.6應急處置
4.7應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防護
4.8信息
4.9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5.2調查總結與評估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資源保障
6.3經費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7.2獎勵與責任
7.3監督檢查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8.3預案解釋部門
8.4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和財產損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港口和航道發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過能力、環境資源、重要財產等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單位)分工協作,實施以塊為主、以條為輔、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2)根據相關部門(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保障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范有序。針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準備與支持保障、預警預防、應急響應和善后處置等應急全過程,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體系。
(3)充分發揮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指揮協調中將各相關部門(單位)的人力物力資源加以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4)做好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準備、預案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宣傳、培訓和演練,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水路交通應急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縣交通局局長(書記)、縣地方海事處處長任副指揮長,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財政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電信局、縣衛生局、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縣公路局等單位為成員單位。
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地方海事處,由縣地方海事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組織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傳達貫徹省、市人民政府對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的指示;擬訂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規定,組織制訂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與終止全縣水路交通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指揮重大、特別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鄉鎮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組織后期處置與恢復、事件調查處理與獎懲。
2.2.2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承辦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落實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貫徹實施;組織制定、修訂和實施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指導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具體組織水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練;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負責搜集、分析、核實和處理港口、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時上報。
2.2.3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交通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行業管理、組織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單位)擬訂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反應機構方案;參與應急處置組織、指揮和協調并提供必要的應急保障資源和技術支持。
縣水利局做好相關水利水電樞紐的運行調度工作,為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便利條件。
縣公安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爆炸險情控制、危險品清除、協助遇難人員的營救,以及必要的`公眾隔離、保障交通暢通等。
縣安監局負責水路交通應急處置中的安全督促檢查,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縣財政局負責審批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預算,并監督使用。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火災撲救。
縣電信局根據港口、航道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縣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湘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武警中隊根據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人員及救生器材參與救援。
縣環保局負責事發地上下游流域和周邊區域的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處置建議,協助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縣農業局負責核查和報告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農業用水水源保護區,通知所屬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廢棄物的間接污染。
縣地方海事處承擔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調動專業和社會水路運輸資源參與應急行動;負責水上交通監控管制、水上危險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與打撈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公路局負責協調解決普通公路物資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應急體系主要應急任務
水運事故災難事件:如航道中斷、港口癱瘓受損、港口危險品事故、核幅射超標事故、港口環境污染損害、水運建設事故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并恢復水路交通能力、預警預防水運事故災難的發生、應急處置水運事故災難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恐怖襲擊、暴力犯罪、集團犯罪、、破壞港口設施、破壞航道設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降低各類社會安全事件的風險、保障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災害事件:如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提供水路交通運輸保障、保護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重大職業中毒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運輸暢通、提供應急救援物資運輸支持、阻斷疫情傳播和救助傷病員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
3.11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風險源、誘發風險因素、突發公共事件影響、預警預防與應急對策以及其他內容等。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1、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
規范交通組織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保障周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地方的社會穩定,確保道路暢通和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完成。
2、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
項目部所屬施工范圍內發生交通阻塞、交通事故、惡劣天氣構成道路交通安全威脅時,啟動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堅持分級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職責,強化安全責任,切實抓好施工中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工作。
為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領導、有組織、科學、及時、有序地進行,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總工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管理辦公室。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劉林旺副組長:晏一龍
成員:各部室及施工隊負責人
1、應急小組組長主要職責: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①、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發展過程,指揮、協調應急行動,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
③、通報外部機構,與社會應急機構取得聯系,決定請求外部救援或啟動上一級預案(公司級);
④、在施工現場內實行交通限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⑤、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決定應急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⑥、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
⑦、負責確定救援工作的終止;
⑧、負責上報事故。
2、副組長主要職責:
①、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到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③、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將與救援無關人員撤離到指定的安全地帶;
④、設立于應急中心的通行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現場搶救組職責:
①、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并不斷加以改進;
②、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③、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④、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⑤、將可能引起新危險地物品轉移到安全地帶;
⑥、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⑦、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小組組長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②、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指導搶險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④、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表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⑤、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5、警戒保衛組職責:
①、責任事故現場的警戒,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現場,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維持治安秩序;
②、負責現場車輛疏通,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
③、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地隔離,疏散、引導施工現場外周邊居民撤出安全危險地帶;
④、負責保護事故現場,避免閑雜人等圍觀,鑒識事故發展情況等;
⑤、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醫療救護組職責:
①、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工作;
②、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
③、對受傷人員做簡易的搶救和包扎,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④、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⑤、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救護。
7、后勤保障組職責:
①、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②、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需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資的供給;
③、負責解決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問題;
④、負責應急器材的發放、管理及維護工作;
⑤、根據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位置,了解落實項目周邊的應急物資供應點分布情況,為及時向應急行動的后勤物資供給做好準備工作;
8、善后處理組職責:
①、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
②、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用問題;
③、負責保險索賠事宜的處理;
④、積極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協商,盡快恢復或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⑤、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9、生產恢復組職責:
①、在事故調查清楚并定性的條件下,盡快清理現場;
②、制定詳細方案,恢復生產。
三、交通事故預防
(一)、應急組織準備
1、現場負責人工作職責: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以防止與事故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指導人員疏散、各種物資保衛等;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2、后勤負責人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現場急救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待外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負責安排相應人員進行交底,并組織參與實施搶險方案;負責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休息場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負責特種設備與其它物資、器材,為事故現場施救提供所需的機械和其它特種設備;負責資金保障等。
3、機械負責人工作職責:負責交通運輸,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障搶險道路的暢通;負責現場機械的調度,轉移;必要時,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限制;負責現場監測,指導現場人員疏散以及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有關資料。
4、聯絡負責人工作職責: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安排,通知所有預案內人員;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向上級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保持與救援各方的通信暢通,傳達信息等;負責對現場的拍照,記錄。
5、職駕駛員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6、嚴禁酒后駕車;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員駕駛車輛;在駕車前和駕車中不得服用有礙安全行車的藥物(如鎮靜催眠鎮痛抗高血壓抗過敏鎮咳止喘等藥物)。
7、在雨雪和大霧等惡劣天氣下,行車必須減速行駛;當能見度小于50米時,非緊急情況下任何車輛不準外出。
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
(一)、應急響應
1、發現人員應迅速向現場負責人和聯絡負責人報告;聯絡負責人通知預案人員趕赴現場;現場負責人采取措施以控制事故擴大,指揮各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疏導交通,機械及重要物資轉移,并迅速向當地交警部門報案;若出現傷亡事故,聯絡負責人按照項目辦\公司《重特大突發事件情況報告規定》立即向項目辦、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情況,同時向項目指揮部報告。
2、后勤負責人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與就近醫院聯系,立即組織將受傷人員轉送醫院。
3、機械負責人及現場人員服從現場負責人指揮,參與保護現場,搶救傷者、聯絡通訊、車輛使用、調度及安全保衛工作。
4、按已確定的安全疏散路線,迅速將無關人員撤離;將重要物資轉移;開辟應急道路,疏導交通,協助交警處理交通事故。
5、當事態擴大到項目部無法控制時,應馬上與項目辦、公司和地方政府聯系,調集社會力量組織搶救。
(二)、應急救援
1、交通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各部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真正做到反應敏捷、行動迅速、運轉協調、救援有方、凡因不服從命令,使救援工作開展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視情節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在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的同時,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毀滅證據。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搶救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道路、通訊等,任何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2、現場控制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后,應急救援有權指揮現場小組成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這些控制措施包括:
發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須立即停車,在車后設置警示標志,并開啟警告危險信號燈,夜間還必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制止肇事人員逃離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傷者,需要移動車輛和傷者時必須做好標志,以利于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察和責任認定。
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同時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附近的醫院。
組織各協作部門對及時可能遭受影響的設備、物資及其它財產進行緊急轉移。
交通事故引起車輛火災時,應堅持救人重于滅火的原則。堅持先控制、后消滅的準則,及時向火警119報告。通過過往車輛駕駛員和其他人員的協助力爭將損失降低最低限度。
組織施工人員,調集機械,開辟應急道路;安全人員負責指揮交通,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應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車輛及傷亡情況報當地交警部門和單位領導便于事故處理。
3、現場保護:項目部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的同時,不得隨意破壞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傷員在全部送往醫院后,在交通部門事故調查完畢以前,施工現場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必須保護現場。在事故現場四周用警戒帶維護。保護現場的主要目的:一是便于交通部門便于查明事故原因,二是便于保險部門統計受災成因與財產損失情況等。
4、恢復生產:在事故搶救完成后,交通部門已對現場進行了勘探、定性,事故調查已結束,應立即組織人員恢復生產。
(三)、事故調查事故調查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與財產,據實上報。
2、在事故得到控制后,迅速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協調交通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按照“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領導和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與性質。
4、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認真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對受傷者及親屬進行安撫,發生死亡后按工傷程序處理。
五、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一:發生交通事故
當發生交通事故后,根據應急程序,應急小組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報警,并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在得到有關通知后立即作出應急響應,通知各級應急專業小組,保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發地點,積極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應急小組組長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門批準后封閉附近道口,設立禁行標志,封閉交通。通知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交警到場后,積極配合交警部門工作。
5、施工路段因事故或車輛故障造成交通流的臨時改道控制,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在交警、路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展開工作;備注:除此以外,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項目部將密切配合業主和各部門,完成業主和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緊急預案,并配合事故調查。
預案二:節假日施工
節假日本項目改建工期為24個月,期間將不可避免地遇到多次節假日,伴隨著外出旅游、學生放假和務工休假人員的大規模流動,將形成客運高峰,并且具有明顯的潮汐交通特性。
1、節假日期間施工應更加注重安全防護,嚴格規范設置和管交通導向標識、警示標志、在各入口設置宣傳標語、告示牌等,同時現場應配備足夠的協管員協助維持和疏導交通,保障車輛有序進行,防止交通堵塞。
2、在節假日期密切配合上級部門,申請交警及路政人員到現場幫助指揮,若發生交通事故,及時按應急方案進行分流。
3、根據工程分段情況,施工布置情況,施工現場合理地安排進出車道,工程車嚴格按指示和指揮行使,禮讓其他車輛。
預案三:夜間施工
1、在夜間施工現場開口處增設一塊“前方施工小心慢行”指示牌,并增加相應的照明措施。在通行路段兩側每隔100米設置一處夜間交通引導警示燈。
2、施工現場的照明設備有關操作規程設置,保證施工機械設備正常運行、工作人員正常施工,施工駐地設置路燈,通行便道設置路燈和指示標志。
3、建立夜間巡查制度:電工在夜間必須加強巡查通行道路和施工作業區域所用照明設施,如不滿足,則根據需要增加照明設施,同時將損壞的照明設施及時更換。
預案四:交通堵塞
發生交通堵塞時,應立即報警,并安排專人配合交警部門,協助疏導交通。
第五章、事故報告程序
一、事故報告程序及時限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1小時內按照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的要求向建設單位、項目的監管機構報告,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30日內,事故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補報。
二、事故報告流程
當事故發生時、按以下工作流程迅速報告:事故發現人→現場項目部應急救援隊→公司副總指揮→指揮部總指揮長→上級主管部門。
三、報警求救電話及聯系方式
人民醫院急診室:0997—交警隊聯系方式:0997—消防隊聯系方式:119
醫療救護急救聯系方式:120
應急報警電話:110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1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1.2依據
《介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發布規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化品發生危害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組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調。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張蘭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
總指揮:侯世文(張蘭鎮鎮長)
常務副總指揮:陰曉波(人大主席)
副總指揮:各包片負責人
成員:燕玉芳(交通管理員)
王維東(安監站站長)
張觀偉(水利水保站站長)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鄉負責人、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張蘭鎮道路交通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正茂擔任,成員有燕玉芳、王維東。
2.2主要職責
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重大決策,負責道路安全監管,協調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預警
3.1預警
根據天氣、道路通行條件變化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工程和范圍,道路交通安全預警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三級(黃色)預警。
(1)一級(紅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上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暴雨、暴雪、能見度≤20米的濃霧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阻塞、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上的。
4、應急處置
分級響應:
Ⅰ級(紅色)響應:
因天氣惡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有關部門發布一級預警時,鎮指揮部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及時協調鎮村相關單位和社會力量,全力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當上級接管指揮處置時,鎮指揮部全力做好處置配合工作。
Ⅱ級(橙色)響應:
當收到Ⅱ級預警但預警情形尚未出現時,鎮指揮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啟動24小時值班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進入待命狀態,當收到Ⅱ級預警且預警情形已經出現時,鎮指揮部、各村、各成員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鎮指揮部要派專人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督促應急處置現場,必要時向市指揮部請示。
Ⅲ級響應:凡發生地和鄉鎮工作人員進行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需要有關應急辦量支援時,可以向市指揮部提出請求。
信息報送與處理:
Ⅲ級響應啟動后,指揮部要向鎮政府上報處置信息,ⅡⅠ響應啟動后,鎮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鎮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處置信息,主要內容包括:應急處置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已采取及即將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況,應急具體負責人及聯絡人的.有關情況。
應急處置結束24小時可采用網絡或書面的形式上報上級指揮部,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問題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鎮個人民政府、鎮道路交通安全指揮部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能力、保障水平、協同作戰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5、獎懲
要對處置道路交通安全緊急情況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直接責任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4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
組員: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
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
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
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5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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